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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中国农业大学“五四青年标兵集体”的通知

2024-03-31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农业大学“五四青年标兵”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研究院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中国农业大学“五四青年标兵集体”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由我校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组成的集体(3人以上)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应该为在校内外具有广泛影响或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具有榜样示范效应的青年集体。参评集体类型可以为各级党、团、班、学组织,包含功能性临时组织;学术团队、志愿团体、社会实践团队、创新创业团队、文体类团队;学校教学育人团队,学校后勤保障、安全保障等部门在服务学校发展建设及维护青年权益做出重大贡献的青年集体等。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评选的基本要求为:

1.政治建设好。组织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科技小院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展现兴农报国使命担当,引导青年厚植爱农情怀,练就兴农本领,彰显新时代中国青年“自找苦吃”的精气神。

2.组织基础好。认真担负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集体负责人政治素养良好、工作能力突出,能够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在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可度;集体成员成绩优秀、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团结友爱、奋发向上,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作用发挥好。思想引领作用突出,引导集体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可度和良好的影响力,集体曾获校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

重点评选在以下某个或多个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特别是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科技小院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上做出典型示范和优异成绩的,积极践行“强国先强农、农大作先锋”,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勇当排头兵和生力军的青年群体:

(1)积极组织动员青年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在服务国家重要战略、助力乡村振兴、参与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2)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领域内取得突出业绩,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3)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学术、实践、文化等活动,展现强国强农使命担当,在助力青年成长成才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上一年度获得学校“五四标兵集体”称号的集体本年度不再参评。

三、初评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由5524澳门24小时线路官网学生工作部(团委)、党群工作部、教学部、科研与社会服务部、各学院的相关负责人员组成。

四、评选流程

1.报名与初评

参评集体填写所申报类别的《申请表》(见附件1),另附证明材料和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要求文字精练,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同时准备用于宣传的相关资料,向团委提交上述电子版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3)。

2.初评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不需经各团总支遴选推荐,请参评集体将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单位推荐表、事迹材料、宣传材料、成员信息收集表)按要求打包,命名为“集体名称+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评选”于4月2日上午9:00前统一发送至5524澳门24小时线路官网团委组织部邮箱cauyttwzzb@163.com。纸质版材料(申请表)于4月2日下午15:00前,送至办公楼202室。

3.资格审查及终选

5524澳门24小时线路官网评委会将对参评集体进行材料复审,并择优推荐1个集体参加校本部“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评选,推荐结果届时将在院网公示。最终由校团委确定拟表彰的“五四青年标兵集体”集体名单。

4.宣传表彰

4月-5月,校团委将对拟表彰集体进行网上公示,校网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为评选出的“五四青年标兵集体”颁发荣誉证书,授予“中国农业大学强国强农青年先锋号”荣誉称号,并举行隆重表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事迹宣传,深化品牌效应,获评的集体代表应加入中国农业大学“稼穑英才”青年宣讲团,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事迹宣讲、交流分享等活动,通过融媒体平台加强对优秀事迹的宣传推广,切实发挥“五四青年标兵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

联 系 人:赵安平

联系方式:18364832979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24年3月31日

附件1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申请表.doc

附件2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单位推荐表.xlsx

附件3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候选集体报名材料要求.docx

附件4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成员信息收集表.xlsx